法治宣传进校园 | 法德东恒开展小学生普法教育宣传课
12月13日下午,江苏法德东恒(苏州)律师事务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王树云应邀来到苏州科技城外国语学校,为六年级的孩子们开展“以案释法,护佑良善”普法讲座。
(王树云讲课中)
六年级孩子正处于儿童期心理向青少年心理过渡期,既带有儿童的天真,又时常表现出青年人的成熟。心理发展中幼稚性与独立性的矛盾日渐突出,容易固执己见,盲目拒绝他人的劝告和建议,对父母的认同感受到挑战。这个时期也是他们思维能力发展的重要时期,健康心态形成的关键期,对新事物新知识好奇心强、接受快。因此,找准六年级孩子的兴趣点和家庭教育的痛点,开展适当深度的法治教育是非常必要且迫切的。
为了让孩子们得到最需要的法治教育,对他们的心理成长起到良好的引导,同时启发孩子们对法学的求知热情,王树云精心准备了课件。一是深入浅出地解析法律的概念和内容。用历史故事帮助孩子们了解法律概念的形成过程,通过案例讲解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用生活场景引导孩子们理解法律的内容。二是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切入,对未成年犯罪人进行心理画像,剖析未成年人犯罪行为背后隐藏的心理成因,并投射到生活场景当中,帮助孩子们识别生活中的恶人恶行,提醒孩子们勿以恶小而为之。三是在案例和小提问中渗透父母对孩子有管教义务的理念,通过影视短片展示父母对孩子无条件的爱和有条件的管教,使孩子从心理上认可父母管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课堂上孩子们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和积极参与的热情,他们的思考能力让人惊喜,逻辑观点令人耳目一新,语言表达能力非常棒。用王树云的话说就是“我被孩子们教育了。我的课件内容还可以再深入一些,他们接得住”。王树云用买钢笔的场景说明什么是法律行为,生动形象地表现了合同订立、履行、要约、承诺等概念,并配以清明上河图(局部)的动图,孩子们兴趣盎然,感悟出清明上河图所蕴含的商业意境。
(选自课件)
王树云用孩子们乐于接受的新奇、专业的语言表达对他们的要求。比如用上图作引子,将不良行为比喻成杂草,把改正不良行为比喻成“拔除杂草”,有趣的比喻让孩子们更容易入脑入心。在提倡养成好习惯时,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良好品质,成为你的标配”这样专业又不失风趣的句子,潜移默化地引导孩子们向上向善,爱家人、爱集体,有责任心等,提醒孩子们远离垃圾人,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一个小时的课堂,孩子们情绪饱满,互动积极,用眼睛看,用心感受,用朴素的情感回答法律问题。相信他们收获的不仅是一节法治课,更重要的是他们学会了对自己内心的叩问和对父母深切关爱的理解与包容,这也体现了法德东恒人关注未成年孩子健康成长的厚重情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