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受聘担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年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5/3/5浏览:638
      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我所正式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其建筑工程领域常年法律顾问,由张利军、魏东、郁永勋、朱长春等组成的律师团队为其提供具体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2014年12月,江苏省国资委面向全省公开招标选聘常年法律顾问,我所凭借在建筑房地产领域的雄厚实力以及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成功中标,并与省国资委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近年来,法德东恒多次被司法行政机关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和文明律师事务所,并于2013年获得由建筑时报和ENR(美国《工程新闻纪录》)评选的“最值得推荐的10家中国工程法律专业律师事务所”称号。此次担任省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 我所除协助为其提供重大决策、重要经济合同和协议、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工作外,也根据专业领域分工对其提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建筑工程等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