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利军主任在京参加全国律师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5/8/20浏览:607

2015年8月20日上午,由中央政法委统筹协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首次联合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主持会议。法德东恒张利军主任作为全国75名律师代表之一和14名法学专家,以及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政法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及律师协会会长出席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发表重要讲话:

  1、律师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大有作为
  孟建柱说,当前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律师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首先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涉外法律事务不断增多,但目前全国能熟练办理涉外业务的律师不到3000名,急需一大批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此外,从实践看,全国法院每年审结850万件民商事案件中,有律师代理的不到200万件,律师在服务群众和经济发展中还有广阔空间。孟建柱还认为,随着利益关系深刻调整,社会矛盾易发多发,这迫切需要律师运用法律专长,化解矛盾纠纷。从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来看,律师还可在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等方面,发挥自身优势,提供更多服务。
  2、构建职业共同体新型关系主动权在政法机关
  孟建柱说,司法人员和律师应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构建两者之间这种新型关系,主动权在政法机关。广大司法人员要学习邹碧华,放下“官”架子,把律师真正作为与自己平等的同行,尊重他们正常的发问和质证等,律师要服从司法机关的正常安排,自觉维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中的尊严。
  “司法人员还要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代理意见。”孟建柱说,实践也表明,如果不发挥好律师的作用,无视律师的合理意见,错案发生几率就会上升。同样的,律师也要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了解当事人真实情况的优势,提出符合事实、于法有据的证据和意见。
  3、确保将已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落实到位
  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尚未根本解决,又出现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这些影响律师执业权利的问题也得到孟建柱的关注。他说,其实我国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中,都明确写着律师在辩护、代理中享有知情权、申请权、阅卷权以及庭审中质证权、辩论辩护权等执业权利,但实践中还是存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他认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最重要的是把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落实到位。对此,他提出如下要求:在侦查阶段,律师提出意见或提交证据材料的,侦查机关要依法办理,并制作笔录附卷;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要认真听取律师提出的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等意见;在审判阶段,法官要充分尊重律师,不能随意打断律师正常发问、质证等,即使打断,也要心平气和地提示。
  4、律师身份不是践踏法治的“护身符”,需要规范执业
  律师执业行为是否规范,不仅影响律师群体的形象,还影响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及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孟建柱要求,律师执业必须坚守四条底线:要遵守宪法法律,从内心深处信仰法治,自觉拥护宪法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要忠于事实真相,要坚持用事实说话,不能歪曲事实、伪造证据;要严守执业纪律,不能闹庭罢庭,妨碍诉讼、仲裁活动正常进行;要谨言慎行,对案件不能信口开河,更不能肆意炒作案件,搞“舆论审判”。律师身份不是践踏法治的“护身符”,任何国家都不会因为有的人是律师身份就允许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5、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最重要的是律师队伍的建设。孟建柱希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他希望广大律师要拥护宪法,提高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做酷爱学习,毕生读书的人,不断更新专业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水平,成为法律服务的行家里手。同时提高职业操守,加强以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修养,依法公正执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公安部长郭声琨:

  将保障律师执业权作为考评公安执法质量的重要内容
  郭声琨说,各级公安机关要着力消除一些地方存在的对律师规避、排斥行为,切实解决不及时安排律师会见、不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不告知律师有关案件情况等突出问题,努力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保障。
  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推进看守所按刑诉法规定办理律师会见手续,严禁随意要求辩护律师增加会见手续和提供材料。健全完善律师会见预约等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权利。要加强执法监督,着力畅通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渠道。要加强执法考评,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情况作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内容,通过日常执法考评和检查活动,严格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制度措施。
  确保律师具有平等的陈述及辩论机会和时间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
  周强提出,各级法院要严格执行三大诉讼法和律师法关于律师权利的各项规定,保障律师知情权,及时公开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内容,便于律师查询;保障律师阅卷权,及时为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提供便利;保障律师庭前会见权、发表意见权,为律师会见法官、就案情发表意见等提供便利;保障律师在庭审中发表质证、辩论意见以及发问的权利,确保律师具有平等的陈述及辩论机会和时间,保证律师发言的完整性;保障律师依法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权利,对律师提出的调取证据申请,及时审查并作出决定,决定不予调取的,及时向律师说明理由;充分尊重律师的辩护和代理意见,在裁判文书中全面客观准确反映律师意见,阐明采纳或不予采纳的理由;保障出庭律师的人身安全,审判活动中出现可能危害律师人身安全的情形或者危险时,法官及司法警察应当及时制止和处置。

    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

  认真履行对有关机关妨碍律师依法执业的监督职责
  曹建明指出我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构,既是诉讼参与者,也是诉讼监督者,还是诉讼权利的救济者。检察机关不仅要监督纠正刑讯逼供、违法取证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而且要监督纠正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违法行为。为更好地保障和促进律师执业,曹建明要求,要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保障律师申请搜集和调查取证权,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认真履行对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妨碍律师依法执业的监督职责。

   会议描绘新蓝图 分组讨论凝聚共识

  8月20日下午和21日上午,参会代表围绕孟建柱书记和“两高两部”领导的讲话精神进行分组讨论,无论是专家学者,律师同仁,还是公检法司领导,都感到激动振奋。
  陈光中教授:十分感动,由衷支持;叶青教授:会议真正推进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吕红兵律师:振奋、理性、正能量;张利军律师:感受到了对律师的尊重与关心……
  各省市公检法司领导一致表示要认真传达本次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地实际进行专项研究部署,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各省市律师代表高度赞同孟建柱书记的讲话精神,认为此次会议为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迈出了最实质的一步,并表示一定要将会议精神和党的领导对律师行业的关怀与肯定传达到所在区域的律师协会和律师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