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足本市,辐射江苏| 法德东恒所被丹阳市人民法院确定为破产管理人
发布时间:2018/11/2浏览:0次
近年来,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对僵尸企业清理处置的持续发力,破产案件呈高发态势。妥善处置破产企业至关重要,而破产管理人正是企业破产案件中的重要参与主体,对破产法律关系中各方权益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江苏波隆车业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丹阳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江苏波隆车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后,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启动了选任破产管理人程序。通过征集公告、资格审查、法院组织内部评议小组对申报文件进行书面评审等竞争性遴选程序,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以评审最高分入围随机摇号环节,最终被确认为破产管理人。
江苏波隆车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20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人民币。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众多,涉及的执行案件债务总额近1.6亿元。法德东恒所高级合伙人许贵兵律师作为此次项目的负责人,将不负破产审理法院的重托,带领法德东恒企业破产项目中心团队成员为波隆车业破产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依法有序地开展公司财产接管、债权申报等各项工作,勤勉尽职地履行管理人职责。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作为南京市最早涉足破产法律服务领域的律所之一,在破产管理领域始终立足本市,辐射江苏。自成立企业破产项目中心以来,法德东恒所形成了一套完整科学规范的管理人运行机制,组成了一支专注企业破产清算、团结高效的法律服务团队,在破产、和解、重整重组、债务重组、清算管理、不良资产处置及相关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出色的业绩。
未来,法德东恒律师将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继续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推动破产、重整和清算法律服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