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博瑞特工艺品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19/5/14浏览:0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指定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为南京市溧水区博瑞特工艺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并于2019年5月10日作出(2017)苏0117民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博瑞特公司进行重整。 

管理人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尽快推动本案的顺利进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博瑞特公司成立于2001118日,住所地位于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花塘岗,注册资本805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2人:吴光明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800万元,认缴时间为2006222日;吴彩云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万元,认缴时间为2010812日。经营范围为:布绒工艺品、服装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轻纺产品、土畜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矿机械、日用百货销售及以上项目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

博瑞特公司主要资产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房屋类型为工业用途,共有19项建筑物,其中拥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共有9项,其余10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博瑞特公司名下有两块宗地,宗地土地使用权系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性质为工业,准用年限为50年。博瑞特厂区内有5项附属设施,主要为厂区场地、池塘、围墙、变电站及电动门。

博瑞特公司负债包括职工债权、税收债权、担保债权(财产担保)、普通债权。截止博瑞特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除职工债权1外,目前管理人确认的债权共41户,审定债权总金额(包含抵押债权和普通债权)为174849856.08元,且尚有部分债权仍在诉讼确认中。(具体负债情况以溧水法院裁定的债权表为准)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及重整保证金

(一)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和运营能力,能为债务人债务偿还和重新盘活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3.报名截止时间:201961517时前。

(二)重整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按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相关要求提交投资意向书等必要的文件,同时缴纳重整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管理人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南京市溧水区博瑞特工艺品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110501013801170838;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意向投资人被管理人确认为博瑞特公司重整投资方后又退出,或不按投资协议履行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3.意向投资人未被管理人确认为重整投资方的,管理人无息退还投资保证金。

四、报名文件

报名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重整投资意向申请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3.企业法人报名参与重整的应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等有权机构同意参与博瑞特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

4.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

5.具备重整投资资金实力及可调控资金能力证明;

6.同意对知悉的博瑞特公司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重整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投资文件需密封装订成册,一式六份。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接收。

五、相关说明

1.管理人将本着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及利益最大化原则,整体处置优先原则,并考虑投资者的行业背景、资金情况和经营实力等因素,通过各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会议表决方式等)对报名的投资人审查,确定重整投资人。

2.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在自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或与其他意向投资人串通的,管理人有权报经法院同意后没收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并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

3.若意向投资人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但因其自身原因不再继续参与博瑞特公司重整程序的,管理人报经法院同意后有权没收该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其作为重整投资人的资格。同时,管理人有权报经法院同意后在其他投资意向人中再选定投资候选人。

4. 对于意向投资人所需要的但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博瑞特公司信息、数据、资料等,意向投资人需要遵守保密义务,除用作内部分析和制作投资方案外,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另作他用,否则管理人将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要求赔偿损失。

5.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仅作为参考资料使用,需要了解进一步详细情况,请与管理人联系。

6.本招募公告由博瑞特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律师,17502549268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5号河海科技大厦7楼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