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德东恒观点 | 丰巢超时收费,谁说了算?

发布时间:2020/5/13浏览:0

01丨事件起因


近日,一则“丰巢快递柜变更收费方式”的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作为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丰巢快递柜,宣布从4月30日开始推出会员制,标准如下:【普通用户】12小时内免费保管包裹,超出后0.5元/12小时,3元封顶;【会员用户】月卡:5元/月,季卡:12元/季。简单来讲,以前免费使用的丰巢快递柜要开始收费了。


新闻一经发布,互联网上引发热议,广大网友吵翻了天,网友就此事也分为两种态度。


一种声音是反对,其观点大致为:(1)知情权问题。未经我同意,就将快递放置丰巢快递柜,现在又要收费,属于二次收费;(2)免费保存时限问题。12小时免费时限太短,改为24小时更为合理。


另外一种声音是支持,其观点大致为:(1)超时取件是占用资源,丰巢快递柜收费是应该的;(2)享受了服务就该付费,12小时免费时长挺好的。



02丨持续发酵


事件随着互联网的广泛传播以及社会大众的激烈讨论而持续发酵,部分小区业委会已经采取实际行动,表达业主们的抗议声浪。


5月5日,杭州某小区签发《关于丰巢快递柜暂时停用的通知》,在网上流传开来,其通知内容为:“鉴于丰巢快递柜在未经协商情况下,开始向收件人收取超时保管费,业委会认为此行为损害了小区业主的利益……业委会决定自快递柜收费之日起暂停启用”。


紧接着,上海某小区5月10日发布《上海市某小区致丰巢公司的公开信》,在公开信中,业委会主要通过“企业经营角度、业务流程角度、通识逻辑角度以及业委会视角”四个方面的叙述表达业主对于丰巢公司收费的极大不满。公开信最后,业委会明确提出诉求:1、在快递柜上张贴醒目提示,请快递员必须先行联系客户同意下方可投入丰巢柜;2、免费时长延长至24小时。若上述两点不能满足,此小区两处丰巢柜将无限期停止使用,直到协议期结束。


同时,众多媒体和监管部门也对此事予以高度关注。新华网发文《丰巢快递柜突然收取超时费,如此“独断”恐怕得不偿失》,人民日报发文《快递柜如此收费,这可是步商业险棋》。截至5月11日,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等地监管部门密集发声,回应快递柜收费等热门话题。上海市消保委明确指出:(1)快递公司将快递件放入快递柜,都应征得消费者的明确同意;(2)利用物业共用部位从事快递柜经营的,应当征得业主大会同意;(3)快递柜的收费和交易条件应当公平合理。




关于丰巢是否有权

向用户收取超时保管费用等问题

法德东恒党委副书记、高级合伙人曹小寅律师

为你解答



问题一 丰巢是否有权向用户收取超时保管费用?


解答:在用户与丰巢之间没有形成合同关系前提下,丰巢对用户收费没有法律依据。

此前丰巢首席营销官李文青曾对媒体表示:“丰巢公司给快递员和消费者这两端提供的服务本身就存在差异,收费的标准和方式也不同。而对消费者而言,丰巢提供了包裹的保管和代收服务。”——该说法有偷换概念之嫌。

实际上丰巢是为快递公司服务,通过快递柜提高配送效率,共同完成快递服务,从而分享快递费用。用户使用快递柜提取快递的行为,并不因此被视为与丰巢存在合同关系。





例如:A租赁了一个柜子用于储存B的物品,同时将提取凭证交B自提,难道B因其取件行为也成立保管合同关系?还需要就其提取行为再次支付储存费用吗?



据此,快递公司已就快递柜保管支付过费用,在丰巢实际上并没有对用户提供额外服务的前提下对用户收费应当视为二次收费或重复收费。


问题二 丰巢关于超过保管12小时以后收费的观点,成立需要满足哪些前提?


1、应当取得用户的同意。用户有权选择快递上门或者放入快递柜保管,且除非用户明确放入快递柜,否则应默认为快递上门。


2、满足前一条,且丰巢向用户明示保管合同的主要内容及收费方式,用户同意作为快递柜保管合同的一方,方承担支付超时保管费用的义务。


3、同时满足前面两条情况下,收费标准仍应考虑快递公司已支付的保管费用,对于超出原保管费用部分的,方可对用户收费。


综上,用户在主动选择使用快递柜,且清楚知道保管合同的内容及收费方式后,仍明确表示同意使用快递柜的保管服务,作为保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当然需要承担支付保管费用的义务。

不满足以上前提,则实际上剥夺了用户的知情和协商权利,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