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侨”为“桥” 搭建涉外服务“连心桥”|一起涉外法律服务纪实

发布时间:2022/3/17浏览:0

虽然在欧洲生活过近十年,但回国做律师后的涉外案件一直不温不火。一方面因为身在南京,很多跨国企业都将总部设在北、上、广,即便在江苏遇到纠纷很多也会从总部指派律师介入,所以南京律师没什么机会;另一方面也是自身没有着重往涉外业务这方面开拓,懈怠的缘故!


2020年下半年,国内疫情稍稍平稳,一个当年在德国的好朋友小W突然用微信联系了我,说在国内遇到了点麻烦,需要我的帮助。事情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2020年初新冠疫情开始爆发,全球医疗物资都陷入紧缺。小W在德国经营着一家国际贸易公司,在得知一个美国客户正高价急寻呼吸机,觉得是个商机,就通过在中国的朋友在中国到处寻找呼吸机货源。经朋友介绍,小W认识了上海的一家做医疗器械的公司老总老A并互相加了微信好友。老A向小W表示:呼吸机大大的有,但要看货得先打三十万人民币的诚意金,如果最终双方交易不成,可以全额退还这三十万元。想要把握商机的小W毫不犹豫地委托国内的朋友给老A的个人账户打了三十万元,老A也如约通过微信给小W发送了一系列呼吸机货源的图片和视频。紧接着双方商谈了价格后,老A就将出口的合同发给了小W。由于小W是个中间商,在美国方面没有打款之前,他既没有在微信里明确接受老A提供的合同,但也未明确拒绝,时间一拖就拖了近一个月。最终该笔交易因为美国客户无法付款,同时也因为当时中国呼吸机根本无法出口,导致合同未能签订。等双方确定不能交易之后,小W找老A要求退回“诚意金”三十万元,老A却不肯退了。不退的理由无非是因交易失败已经产生了损失云云,但当小W要求老A出示损失的证据时,老A并不能给出损失的直接证据,逼问地再紧一些,老A就直接不回复了。


面对这个案子,我只能无奈苦笑。疫情期间,因为想赚快钱,投机口罩、呼吸机、防护服、耳温枪、熔喷布等生意的好些国内朋友,被骗的、被坑的、被套路的可以说数不胜数,此类的维权案件批量爆发,能否挽回损失尚未可知,更别说一个同类的涉外案件了。不谈案件本身的法律问题,仅程序上与在国内案件相比,本案至少有以下几个额外的难点:1、小W是一个德国籍华侨,在其本人因疫情不能回国的情况下,作为原告,其讼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诉状等诉讼材料需要在德国当地公证、翻译、认证并寄回,要求非常复杂,流程非常繁琐;2、小W与老A是通过朋友认识,只在微信里聊过交易内容,现实中都没见过面,对于老A的实际身份信息知之甚少,要确认本案被告主体身份也需要大量调查;3、小W与老A的全部交易过程都是通过手机微信进行,手机微信的聊天内容作为庭审证据,依法必须当庭出示。如何取得小W的手机,并设法在当庭打开微信进行举证,也颇让人头疼。除此以外,本案究竟是个买卖合同关系还是个居间合同关系,本案的合同没有签订的情况下小W要不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果小W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究竟要在多大的范围内什么尺度上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等等这些法律问题也使该案从法律角度变得异常复杂,再加上小W跟老A的沟通过程有时候通过微信文字,有时候通过微信通话,有时候又通过跨国电话,导致现有留存的微信证据没办法完全还原小W陈述的双方交易过程,这也为本案的诉讼增加了诸多不确定性。


最重要的是,本案的标的只有三十万元。在涉外案件中,这样的标的案件可以说只能算是个微型案件,如果按照可能付出的工作量来报律师费,并要求其提前支付,我想小W一定会非常沮丧,也许甚至会放弃维权的念头。

毕竟大家都是中国人!我内心始终有个声音在萦绕。申请加入民革时重温的爱国统一战线概念再次浮现在脑海: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应该团结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建立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我想小W虽然已经加入德籍,但应该也属于我们爱国统一战线的一员,他既然在国内的权益受到的侵害,希望寻求国内法律的帮助,我就应该尽力依法维护他的权益,让他感受到国内依法治国的全面落实。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与他签订了全风险代理的法律服务合同,也就是赢不了案子拿不回钱就不收律师费。不为别的,就算挣不到钱,也不能让他觉得在国内受了不公,无处说理!


从准备诉讼材料,到起诉开庭,几百个小时的工作,在疫情不断反复中往返上海多次,经过了将近一年多的调解、诉讼、再调解、判决等过程,最终我们全部诉讼请求均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对方不但退还了三十万元人民币的“诚意金”,还额外支付了资金占用费、诉讼费等费用,彻底挽回了小W的损失。


经过了这个案件,小W也向我表示,随着欧洲经济动荡,最近又爆发了俄乌冲突,大量难民涌入,社会治安越来越难说,而国内法治环境这么好,营商环境又稳定,他正在考虑马上要回国投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