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业绩 | 法德东恒助力宁波南滨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8000万欧元债
宁波南滨集团有限公司((Ningbo Nanbin Group Co., Ltd,简称“宁波南滨集团”)通过境外附属公司壹弘国际发展有限公司(Yi Hong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Co., Ltd作为发行主体于近期公开发行3年期、以欧元计价的高级无抵押债券(PRICED),票面利率4.25%,债券发行规模8,000万欧元,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本次境外债券发行项目由丝路国际(Silk Road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担任独家全球协调人,丝路国际、兴业银行香港分行(Industrial Bank Co., Ltd. Hong Kong Branch)、信银资本(CNCB (Hong Kong) Capital Limited)担任联席账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建银亚洲(China Construction Bank (Asia) Corporation Limited)作为信托人。欧洲清算银行/明讯银行(Clearstream)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清算机构。
宁波南滨集团成立于2003年4月15日,注册资本169,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包括园区管理服务、物业服务、住房租赁及建设工程施工等,业务涵盖园区管理配套服务、工程施工及材料销售、房地产租赁等领域。
法德东恒律师担任宁波南滨集团本次发行境外欧元债的全球协调人和承销商丝路国际、兴业银行香港分行、信银资本以及信托人建银亚洲的中国法律顾问,参与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的全部流程,服务内容包括尽职调查、参与各中介机构协调会议、审阅各交易文件,并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等。项目组由总所 权益合伙人宋庚团队和权益合伙人及泰州分所主任李颐平团队组成;项目成员包括顾磊律师、周颖律师、实习律师刘莹以及行政秘书柴子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