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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贤仓 律师
专业领域
- 公司业务, 劳动人事, 刑事辩护, 执行业务, 争议解决, 企业合规
主要业绩
1、刑事辩护 就周应春涉嫌寻衅滋事罪的起诉、审判阶段,经过多次阅卷,同法官在主要证据,事实认定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将公诉机关给出的量刑意见2年零2个月降为9个月实刑;
2、商事方面 接受江苏富洲岩土机械有限公司的委托,同中铁17局第六工程公司进行了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提起了诉讼,由于被告是央企,对证据的要求异常严格,但经过和当事人的多次沟通,取得了多重证据,获得胜诉;
3、商事方面 受苏州飞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同苏州鑫明汇包装有限公司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后被告反诉,一审判决后被告上诉,一审和二审均胜诉,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工作简历
具有丰富的企业工作经历,丰富的人生阅历,在刑事辩护中,力图还原事实真相,恪尽职守;在商事领域中,着重双方利益平衡;在婚姻领域中,找准双方的矛盾所在,着重化解分歧。
教育背景
南京大学法律硕士
职业感悟
坚持几分证据说几分话,坚持法治思维,坚持以解决当事人的问题为宗旨,坚持以综合平衡各方利益为目标,为此尽心尽力